极目新闻通讯员 董力扬 曹树森 武汉某小区一名业主发现,小区里一辆车的前号牌和自己的车牌一模一样,后牌却不一样,连续观察了一周,意识到这辆车一直套用他的牌号。他提交拍摄的证据报警。10月27日,武汉长江新区交警介绍,接到报警当晚查获一名使用假号牌的驾驶人。该驾驶人交代,拍摄他人车辆号牌打印照片、打印后贴在铁皮上,只为享受“免费区停车。 10月20日早晨6时50分许,武汉长江新区某小区,一名业主送孩子上学后返回,经过小区道闸时看到,一辆白色轿车的前牌号码竟然和自己的车牌号一模一样。等该车驶过,他看到,该车后牌号码却和自己的车牌号不一样。难道是自己眼花了或者光线不好的原因?他跟了上去,看个究竟。 那辆白色轿车驶出小区,并未走远,停在了门口附近。该驾驶人下车走到车头,取下号牌,放进车内。看到这波操作,他瞬间懂了:不是自己眼花,而是自己的车牌号被人套用了。 发现蹊跷之后,接下来整整一周,这名业主每天早上6时50分左右都留心观察,发现这辆车的“作息规律”:每逢工作日,该车挂上假号牌驶出小区,出闸之后立即取下假号牌。 这名业主还在自家阳台上拍下了对方“上牌”的全过程,攒齐全部证据后报警,提交了相关证据。 10月25日晚,武汉市公安局新洲区分局交管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曹树森接到报警后,迅速带队赶赴小区和报警人对接,找到涉事车辆、当场拆除这块自制的假号牌,并通知驾驶人前来接受调查。 在完整的证据面前,白色轿车驾驶人对自己伪造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驾驶人交代,为了省下小区停车费,打起了歪主意:拍摄另一辆车的号牌照片,打印后贴在铁皮上,自制了一块假号牌,专门用于进出小区时悬挂,试图骗过停车场识别系统,从而实现“免费通行”。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告诉他伪造号牌、偷逃停车费双重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1款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其伪造号牌偷逃停车费的行为是在小区物业管理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逃避缴纳本应支付的停车费,将小区物业管理方应得的财产性利益非法占为己有,符合盗窃行为的本质特征。 经询问该驾驶人自7月3日起开始实施该行为,造成小区物业800元的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最终对其合并执行罚款五千元、行政拘留十五日。